各教学院、各退役士兵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院统计上报,统计了所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并剔除了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
现对本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3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反馈。学校将向这些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650元/人。若期间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学校将停发其后续月份的资助。
联系人:余老师 0790-6335819天工校区图书馆510室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