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完成。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将于11月30日前发放2021年秋季评审完成的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一)国家助学金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资助卡”内(2021年11月30日前)。
(二)国家助学金按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本次为秋季学期发放,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90-6335819。
(三)所有新办资助卡将于近期内由学校组织统一发放,学生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领取,具体时间请按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相关要求
(一)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江西省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发放教育工作;获评学生严禁将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如存在问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21—2022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