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江西工程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办法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想坚定,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事业心,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并能够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拥有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报名。
6.专业不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重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面向我校及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三、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学历学位证书、表现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党籍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学校邮箱xsc8551@163.com,合则约见。
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硕士+文艺学专业)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1.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部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合格者,学校通知其来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验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须复印件)、党籍证明材料、表明个人水平与素质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不符合条件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由学工部组织面试。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